租車條件
1.承租人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及監理站單位認可之汽車駕照,
本公司一律不承認影本。
2.承租人汽車駕駛執照過期、違規罰單過多、列管或註銷者,
請承租人自行至監理所單位換發新照,否則既使已有預定車輛或已付訂金,
本公司有權利不承租任何車輛及沒收該訂金,承租人不得有異議
3遇証件不符等因素本公司保有出車決定權
4.本公司租車不簽本票,不押證件,但租車手續需有抵押物品,您可選擇抵押
(一)機車一台(視現場車況而定,如車況較差則另外押金三千至五千元不等)
(二)押金最少5000元以上。(視租用車輛及持照條件而定)
5.使用優惠方案者,駕照與優惠方案證件需為同一人方可使用優惠方案。
(發表日期:2017/03/03 09:31:5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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